城内的散兵游勇被迅速肃清,李茂召集城局属吏,划定区域,包干到人,一面安抚民众,组织救火,一面弹压潜藏在城内的奸恶。
城防营接管了四座城门,控制了军院、银局、粮库等核心要害部门。
大局已在掌握后,李茂贴出告示,要潜藏在城内的奸恶之徒三天内到城局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告示贴于各坊坊门,里正、坊官敲着金锣沿街告谕。三天后,李茂下令封闭城门,四面街侦缉处全体出动,彻查藏匿于城中心存侥幸的乱卒及其他趁乱劫掠百姓的暴民。
仅仅只是三天,逮捕的乱民即达四百人之多,城局和军院两处监牢人满为患,不得已只得专门辟出一座军营用于关押犯人,两院推官日夜审断,从严从重予以惩处。按照法治,驻军驻所地的涉民案件并无管辖权,但作为特例,郓州特地行文给曹州州衙和成武县,授予孤山镇临时司法管辖权,在淄青十二州,郓州军府的公文无疑比圣旨更加好使。
有了李师古授予的“尚方宝剑”,李茂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十六名作乱的恶徒,直杀的城中士民拍手称快,宵小之辈胆寒心惊,那些漏网之鱼眼看事不妙,悄悄地卷起铺盖卷连夜滚蛋了。
待城中民心大定,李茂和文书丞率孤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