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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州部分一用于供养军队(州军)和维持地方官僚机构运转,二用于地方公益开支和存储于义仓以备荒年。送使部分除维持节度、观察等幕府开销外,主要是供养军队。上供部分解送长安,供应皇宫、官僚、军队开支。
各藩镇因为具体情况不同,三者分配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在中央控制力比较强的南方藩镇,如淮南、两浙地区,政局稳定,地方富庶,同时驻军较少,上供的比例相对较大。朝廷控制力强的西北藩镇,如凤翔、灵州、振武等地,因拱卫长安的需要,屯驻重兵,战事频繁,加之地方贫瘠,产出较少,上供朝廷的部分几乎可以忽略,不仅如此,朝廷每年还要支付大笔的驻军费用,甚至地方的日常开支也需要朝廷划拨一部分。
此外在中央控制力较强的中原藩镇,如宣武、义成、徐泗等镇,因防遏河北三镇和淄青等地的需要,屯驻重兵,地方产出大部留镇供军,上供不多,但因地方较为富庶,也无须中央度支划拨军费和地方开销。
至于处于半独立状态的河北三镇和淄青,所得税赋九成九被截留地方,或不上供,或是象征性地上供。淄青一道在李正已掌权时代每年都向朝廷象征性地上供税赋,李纳举兵反叛时曾一度断绝了上供,乱平后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