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杀破唐 > 正文 第172章 纠察官(续)
    起初纠察官的职责仅限于纠察幕府内的幕职,此后不断扩权,到李师古接掌节度使时,纠察官已有能力查办上至幕府下佐、州上佐,下至州县判司、薄尉等所有官吏的案件。李师古执政十年间,经郭烈、杨元饮、李希、高沐等人的不断争取,纠察官的权力又延伸到军中。

    到李茂接手时已经可以在节度使的授权下查办各幕府副使以下、地方刺史以下,军队兵马使以下的所有官员,不仅对行政官员有纠察权,对军官也有纠察权。凡纠察官接手的军队案件,虞侯须自动回避。

    前几任郭烈、杨元饮、李希、高沐的下场都不错,在担任纠察官后无一例外地都得到了升迁,郭烈最高职务做到行军司马,李希是节度副使,杨元饮是都知兵马使,高沐现在是左判官兼诸军巡阅使,前景一片光明。

    但李茂心里也很清楚,纠察官权势太重,乃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无往而不利,用不好却是害人害己,务必得万分小心。

    纠察官查办的最近一桩案子就是小松林刺杀案,李茂接手时,此案已近结束,只有一些外围杂事需要扫除,其中一件就是如何处置朱三的家眷。

    通过查阅纠察官秘密档案,李茂得知朱三当初发现侄女朱婉儿的异动后,并未向李师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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