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也好香,棚户区掺多了水的黄酒是断然没这种醇香的。
孟凡给尉迟正夹了一口周春海做的清炒茭白。
尉迟正带来的几个插刀帮兄弟,孟凡都很熟悉,周牛在城门作乱时,也紧紧护着他,将他当成了插刀帮的一员,后来又轮番看守他那顶帐篷……一张张脸,一张都没忘。
插刀插刀,两肋插刀。
他们几个对得起插刀两字。
尉迟正举起筷子将孟凡夹来的菜放进了嘴里,还没品咂出菜的味道,心头就已经滚烫:“吃,都吃,好吃!”
几个粗糙汉子这才抬起手抓起了筷子,可总觉得那小小的筷子,比自己用过任何一把刀都重,起初以为,苟富贵勿相忘,那是书中瞎扯淡的,富贵了还能想起的穷哥们?巴不得六亲不认,落个清静!
可孟兄弟,真的是没忘了他们!
据说千灯想进紫阳小宫蹭饭,还得忍着心疼交出一枚月夜明。
他们在这里想吃就吃,想喝就喝!
孟凡抬头看了看门口,尉迟正不知何意,也抬头望去,一道倩影不知何事出现在了门口,抱着一把琴,笑容嫣然的瞧了过来。
“几位哥哥来了,也不知道去瞧瞧妹妹。”倩影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