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提过呢?”一个稍胖的年轻人笑着说。
“是啊,埃特格,您还没有介绍呢!”又有一个漂亮的小姐说着,她穿着低胸地礼服,那雪白的高耸使人不由注视,她低笑的说着。
“呵呵,失礼了,这是丹尼尔.费克斯,来自费克斯家族的魔法师,上次我们在多卡森林打猎时遇到,就成了朋友。”埃特格笑的说着,又指着胖子说着:“这是我的好朋友,伊尼戈子爵的次子巴德,这是帕斯克男爵家的小姐克拉丽莎!”
“啊,费克斯的家族的人!”二人都有些动容,他们和方信见礼,不管怎么样说,费克斯家族也是强大地家族,掌握一个公国,并且在各国都有族人和田产。
而且,无论什么时代,直接掌握者都是强者,魔法师掌握着神秘的力量,而自然拥有着与实力相当的礼遇——严格的来说,如果单纯用于战斗,魔法师的确比牧师强多了。
不过,牧师影响着广泛的人众,有足够的随从,这又超越了魔法师,不管怎么样,一个年轻的魔法师,受到礼遇也是应该。
毕竟,对于一个贵族一个家族来说,爵位和领地(实力)的晋升是极为困难,通常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一位法师攀登到高峰也许只要十几年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