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之祸,原来国朝上下都知道。”
以前地球的教科书,曾说什么土地兼并的问题,但是,地球明清时,就清楚的知道此事——明朝,大地主拥有土地至1万亩以上,再不分家析产,也认为可能威胁到朝廷的安全,官僚们必千方百计地将它们拆散。
哪怕同样是官僚地主出身也是一样,这点所有官员有相当共识。
明朝的记录里,经常提及宗室王族的庄田,比如万历皇帝儿子福王常洵,据说他曾有地2万顷,亦即是200万亩。
但是实际上,这些名义上的土地,这些土地无法实际归并,亩数既不对头,也始终没有由福王王府接管。所谓庄田不过皇帝要求各省,每年由这名目之下缴纳白银四万六千两,各地巡抚也向皇帝讨价还价。及至朝代覆亡,这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远远不能真正和满清开国时圈地相比。
在明时,土地领有最集中的南直隶,即上海、南京、苏州等地区,有田地1万亩以上的未超过10余户。普通所谓大地主所领有的不过500亩至2000亩。领有每户500亩以上的户口不可能超过全境户口25。每一县之内可能有1000户的土地在一二百亩之间,他们可以称为中等地主。其他小自耕农多得难以计算。极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