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种选择,也就是说用户只能选择连租三年,在这三年内,这辆车的所有权是我们的,等三年的时间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把车子还回来、收回那50%的质押金,也可以选择直接把车子转到他的名下,不过质押金咱们就不还了,这就是以租代购。”
“原来是这么个以租代购,”谢老爷子笑了:“也就是说,这三年的租金正好是50%的租金外加一定的利息是吧?这生意不错,我说,你小子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这种办法都能被你想出来?”
毫无疑问,陈耕的这个将抵押贷款和以租代购结合起来的销售方式,还是属于抵押贷款的范畴,但这个办法切切实实的可以让那些此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没办法全款买车的人买下一辆车,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变相的汽车贷款也不为过,但如果说这是以租代购,谁也说不出话来。
最重要的是,三年到期后,此前租车的主儿几乎百分之百的选择把这辆车买下来,道理很简单,在这个10几年的老吉普都在大街上跑的欢实的年代,一辆只使用了三年的车完全可以算是一辆准新车了,售价最少可以达到新车的80%,如果选择把车子退回去、拿回此前的那50%质押金,意味着对车主而言其实是赔本了的——他选择买下这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