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这个狙击步枪我可是出了不少力的。况且,我也算是我们轻武器研究所的技术员吧?”陈兆军的话也合理,这也让梁所长想起了一个事来。按照规定,未了保证安全和保密,轻武器研究所的主要研究员是必须配枪的。按照这个条条框框,陈兆军正好属于必须配枪的人。他的持枪证是跟工作证一起批下来的,可梁所长一想到陈兆军那么大点个人拿着一支大54,自己都觉得滑稽。最后没办法了,陈兆军的持枪证上的配枪是原来缴获的一支点38口径的勃朗宁手枪,这枪原来是给轻武器研究所当样枪的。
想象一下陈兆军的话也不是没有可操作性,毕竟有陈兆军在这就算合法了。想来半天,最后忍痛同意特一师拿走20支狙击步枪和50箱53式普通弹。
持枪证是临上车前梁所长才给陈兆军的,勃朗宁和100发子弹则交给了李冰(梁所长知道李冰的身份),让他回去后交给陈伟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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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家的路上,特一团的副团长亲自带队,三个干部轮流守着装着武器的卡车,跟车的战士也得到了命令,除了这帮人,路上无论谁都不许靠近卡车。
一路上,陈兆军显得挺消沉的,李冰跟他说,陈伟雄用轻武器研究所给他的那一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