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样一块意外地馅饼能够掉到自己地头上。简直是飞来的一份横财。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谁都不会放弃一个能够获取这样利益的机会。况且,在他们看来,首先网络是一个新鲜事物,国家对这一块的相关政策法规并不明细,现在这样的情况甚至不能用打擦边球来形容,本就是名正言顺的事。合理利用资源。将有限地资源进行利益最大化,当然是最好的事情。再说,市场利益前景谁都能看得到,而且根据下面的报告,与网络公司进行这些方面的合作,本就是在邮电部门拒绝了的情况下才签署的。此时此刻,不管到哪里去打官司。于广电方面而言。都是名正言顺的。对于邮电方面地指责,他们自然是直接回绝。
当然,广电部门并不承认,他们有插手电信电话业务地情况。在他们看来,他们无非是把自己系统内剩余的资源租用给了一家合理合法的网络公司。至于网络公司用这些资源进行什么样的经营活动,他们只有监督权,并没有管理权。更何况,作为网络服务的延伸,网络公司的一种通讯手段。网络公司搞一些类似于电话的东西,只要不与市话网接通。那么可以认为是网内行为,与邮电通讯没有什么关系没能说服谁(当然了。他们并不指望通过这样的谈判来达成什么结果)。于是。两个单位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