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元一边和朱玄水并马而行,一边将自己这阵子的所思所想一一合盘托出:“上次滁州大战朱千户看到了,不客气的说我宁乡军的军纪也算是当世一流。可一遇到贼人大队骑兵冲击,阵脚还是有些乱,死伤也是惨重。”
“实际上,当初我也想过,单凭火枪齐射击,是能在阵前组织一道绵密的火幕,可这样还是不足以阻挡住敌人的进攻。因此,在清流关战后,我就临阵磨枪地招募了一千名长矛手,这才勉强战胜了贼军骑兵。”
“是啊。”朱玄水道:“就战场上的表现看来,你弄的那个长矛方阵效果不错,用来克制骑兵很是不错啊!而且,你部有一大半是新兵,能将仗打成这样,却叫人又惊又怖,又敬又畏了。横行天下,当不在话下。”
孙元摇头:“贼军战斗力低下,每战靠得不错是人多。而我大明朝的军队,不客气地说,也实在是不成样子。可即便如此,我军遇到贼骑,依旧损失不小。这还是贼军,如果将来碰到建奴主力和蒙古人的大队骑兵呢?只怕,到时候我军承受不了那么大的伤亡。”
“哈哈,你多虑了。”朱玄水哈哈一笑:“你的兵再经过半年到一年的训练,怎么可能还如上一场那么狼狈。”
孙元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