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商业三国 > 正文 第五章走向统一 第二十六节
林出生之前约100年(郑和下西洋前1500余年),斯里兰卡(古称无法查找,已现在称呼代替)国王向大秦帝国臣服,派遣使臣拉切斯一行四人从海道出使大秦。拉切斯对大秦人说,他父亲曾亲自到过大汉经商,并把从大汉买入的丝绸贩卖到大秦。

    普林尼在书中介绍说,自从斯里兰卡使臣到达罗马后,罗马贵族开始把海中捞取的珍珠以及罗马的珠宝向赛里斯国贩卖以换取丝绸。他写道:“据最低计算,吾国(指罗马)之金钱每年流入印度、赛里斯及阿拉伯半岛者不下一万万金币(赛司透司sesterces)。”

    而这里所说的“赛里斯国”,就是当时罗马对中国的称呼。罗马运来的珍珠,当时在汉朝称为“胡珠”。

    一亿金币呀,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汉代,每年从罗马流出的一亿金币相当于大汉十余年的岁入。只有多次海船往返,才能把大量丝绸运至罗马以换取“奇石异物”,才能达到一亿赛司透司的贸易额。

    “约200年前,大秦国向南洋贩卖的东西,就能使金币的流出量达到一万万。那时,我大汉仅仅用丝绸作为商品,就换回大量大秦货物,如今嘛,南下的青州商人携带的可不止是丝绸,迪石港吃不下货物,让他们航行到斯里兰卡,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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