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商业三国 > 正文 第五章走向统一 第三十三节
“卿且讲来。”皇帝勉强说道。

    “臣以为大汉历时四百年,至此汉政积弊甚深,吾皇今日还都,新宫室,新气象,乘此良机,正该鼎革故弊实行新政,中兴大汉。

    臣以为,官员推举制已不合时宜,容易导致官员攀附,皇帝政令难行于地方,为此臣请废除推举制,改为科举制,以文史、数理两科考举官员,筛选良吏以治地方,此举当使中央政令畅行于地方,此其一也。

    臣以为当今天下诸侯割据源于地方官员势力过大,民政、司法、监察、军事、官员推举皆出自一人之手,网罗党羽、培植亲信以至于尾大不掉。

    臣建议当为地方官吏分权,以消弱他们对地方的控制力,司法、治安之权应该单独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官员主管地方诉讼,甚至让这些官员自成体系,虽三公犯罪也当受其管制。监察之权应该归于百姓,归于乡老,归于各地功勋之士。此其二也。

    昔日高祖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乘车,不得购买土地,还必须与奴婢一样,加倍交算赋钱(主要人头税)。至武帝时,还恢复了秦朝的谪戍制度,将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子孙都列入罪籍。然而,《周书》曾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