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气看了十二个小时!”
总算得出精力,在看到墙上的时钟竟然已经指向凌晨两点时,一股极度的欣喜感瞬间覆盖了疲惫,让布朗整个人顿时精神起来。
好久一段时间了,自从向矮脚鸡的投稿数量下降以来,自己已经能够有一段日子没能读得如此进行了。整本书约三十万字,自己竟在十二个小时里,一口气把它看了个干净!
进而,回忆起这本书的剧情,布朗更是对作者产生了十二万分的敬佩。
首先,剧情的铺垫是必要的,但这个作者在为恐龙的正式登场,乃至它们的残忍做铺垫时的手法,委实有些真实得可怕。
故事开篇讲述的剧情本质,就是那座恐龙岛上的一食肉龙出逃到陆地,无意伤人的故事。当然,作者从人类,从几个生物学者的视角出发,没有揭露真相,只是营造出一种可怖的悬疑氛围。
所谓在工地受伤的工人,皮肤被撕得四分五裂,整个剥离肩膀和大腿,并在留下“猛禽”这样一个单词后中毒昏迷;摇篮里的小婴儿,被小型蜥蜴大小的肉食恐龙袭击,脸蛋上薄嫩的肌肤皮肉被撕扯下来吃掉。
开篇的例子加上前言中的描述,令惊悚悬疑的氛围时刻围绕在读者身边,更刺激着布朗一个劲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