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的就是肖遥了。
现在选角工作室那边给出的备选名单是他们已经筛选过的,肖遥看过资料后也基本满意。肖遥自己再进行试镜的话,并不打算再搞好几轮的试镜,如何感觉合适,一场试镜就定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选定角色的演员后要跟演员签约,所以肖遥便让公司的法务部门提前把合同文本先做出来,准备试镜时带着合同文本一起去。如果试镜时感觉合适,当场就可以谈条件签合同。
不过当法务的人员将合同范本打印出来,肖遥看过之后却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
虽然肖遥的影视公司名字叫年轻人,公司的几位股东也全是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但并不意味着公司里的员工的都是年轻的菜鸟新人。
公司法务部门的负责人是一位行业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法务这边拟出的合同很细致,甚至比一些行业内普通的合同都要细致,避免了很多漏洞。但是肖遥仔细看过之后,还是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并不是合同的问题,而是肖遥自己的问题。一般给演员的合同,除了片酬外,拍摄期间的各项待遇也是明确规定的。法务给出的合同中,给演员的待遇也有提到,就是按照一般的行业标准来的,本来不是什么问题,但是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