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第三人的身份把文家给告了上去,诬赖陷害他人啊,证据十足,能耐得了?
这事情有那位爷的名字在上头顶着,文家想走关系能走得通?
那阿姨知道,警局的人就跟她说清楚了,她只是帮凶,主谋是简母,判刑她是轻的,脱不了责任的是简母。
可抵不住二十万的诱惑,回去跟丈夫孩子一商量,话还没说完呢,她男人立马拍板儿决定:
“坐三年牢就给二十万?去,怎么不去?儿子结婚的钱就有了。”
婆婆也说:“去吧,也就是两三年的事儿,拿到这二十万,我们这一家几口也不用紧巴巴的过活。”
事情的最好,阿嫂答应了。
这不,今天才把事情给了了。
告文家的人是谁?
绝不会是那位爷,那位爷没说话,自然也不会是他低下的人。
还真就只是王律师,这位大律师那脾气也挺冲的,一个不乐意,几行文字传送出去,就能把人送里面蹲着。
也挺狠的,确实有本事,要不然局子里的人怎么个个儿都怕他?
王律师那光荣事迹不少,当初连市委书记都着了他的道儿,别人还不怕他?
像这类行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