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寡‘妇’,将二儿媳赶出在外,扫地出‘门’。
二儿媳改嫁外县,留下一个孙‘女’谢碧桃,由爷爷生前指定给三儿子谢汉抚养。谢汉夫妻负责谢碧桃的生活,却不能代管谢武的家产,只能学习雷锋‘精’神,做好事不留名,不能争取“见义勇为”奖励。因为人事任免和财政划拨都掌握在母亲宫喜鹊手里,她公开表态道,“老娘愿给哪个,就给哪个,老娘不想给哪个,就不给哪个”。管中窥豹,听言即知,不论应该与不应该,不谈理当与不理当,持家施行的只不过是“老娘法”,不讲人道,不管情面,不顾国法,
谢碧桃乃孤儿也,少小失双亲,遭遇不幸,孤苦伶仃,情况特殊,政fǔ照顾她吃低保,学校照顾她读‘春’蕾班,在谢家理当也该受到‘奶’‘奶’和叔伯们的特别照顾。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奶’‘奶’只带外孙,不管孙子,只疼同类,嫌厌异已,间接造成了大长孙的烧死,直接制裁了长子谢文的抗议,导致了父母兄弟姐妹和长子一家,十年间断绝来往,即使埋葬谢武时,由谢文之子行孝子礼,承孝子事,仍旧形同陌路,堪称仇敌,兄弟见面不说话,说话就吵闹,吵闹就打架。
人是环境的产物,父母是儿‘女’的榜样,好的家教促成亲人行善积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