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夫妇一胎是男孩,不允再生,一胎是女孩,隔三年再生第二胎,这是基本国策。孩子越多,负担越重,这是生活常识。为什么敢生这么多呢?
他们之所以要超生,除了传宗接代的观念之外,除了多儿多福的想法之外,其中利益驱使的原因也是重点,那就是生孩待田地,坐等分集体田地的征收补偿金。
因为早有定论,按照内部不成文的惯例,凡是新增人口,可以依先后次序排队等待,不管是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每隔十年来一次的局部大调整,还是在个别农户之间进行的,每隔五年来一次的小调整,组里会将死亡,迁走,或嫁出之人口的田地收回,再将收回田地,调整给新增人口。
自从村里划入开发区,村里的田地便不断地被政府征收,田地被征收了的农户,由政府安置为工人,或变身为市民。虽然田地征收的事,没人算得准,但是这回没征收,可能下回就征收了呢,也许等不到国家再进行统一的整体大调整,村里的田地就全部被征收了呢,或者农村改社区,人人都由乡巴佬变成城里人了呢。
补偿金哦,那可是一笔可以花几辈子的钱呵,一家人脚跷起来,坐着不劳动,也衣食住行不用愁了嘛,非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