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应尽的义务。
这一点,不容置疑。
毕竟每一个人都会老,都会有需要儿女供养的一天。
但过于强调所谓的孝道,并不怎么太好。
一个不好,孝道就会被某些人利用,成为他们手里那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就像余颖曾经知道的一个案例,有一个女人因为和丈夫的感情不好,就不喜欢自己生的儿子。
等到丈夫死后,那个女人就带着嫁妆,带着儿子改嫁。
改嫁之后,那个女人和后嫁的夫君两个人夫妻感情不错,又生了几个儿女。
于是,前夫的儿子就比较碍眼。
她就打算把前夫的儿子,送到夫家的兄弟家。
当然她做得还不错,拿出一笔钱,算是前夫的家产,算是全部还给前夫。
就这样,让后面嫁的夫君送儿子走。
结果半路上,这个继父就以亲娘的名义,把孩子卖了,那个孩子成为别人家的奴仆。
等到后来,那个孩子长大,于是就把亲娘告了。
在接受现代教育的人看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毕竟他有权利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结果皇帝认为子告母,大不孝,认为应该杀掉这个不孝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