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离婚的。
没有了丈夫,要是余颖死掉。
那么她名下所有的家产,都归那个小孩的。
还有人早就是摩拳擦掌,想要报仇,自然是说出更多的情况。
比如说,余家的家产,什么有房、有存折,感觉要是能把这个孩子领养后,绝对是值了。
消息传来传去,就渐渐传到了一家人的耳朵里,听到这个消息时很激动。
她们是乖乖的父系亲人,一听还有这种好处,有钱有房,这么好。
好想要孩子的监护权,反正他还小,应该让长辈来管理财产。
就是养个傻子也花不了多少钱。
何乐不为?
怎么算也是合适。
有人就摩拳擦掌地准备抢监护权。
但之前和姓余的离婚时,知道法律的厉害。
为了万无一失,她们还特意先去律师那里质询一下。
她们就说到孩子的监护权问题,结果很快就知道她们想要的结果。
孩子的亲妈死掉后,孩子的抚养权自动转到亲爸手里。
在离婚时感觉很吃亏的她们一听美滋滋。
要是傻子的监护权在少元那里。
不等于在她们手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