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说,北俱芦洲的人都是这么吃肉块的,主要是看起来吃得斯文。
“我倒是觉得,还是觉得用筷子吃比较好。”
朱青青有些生疏地用叉子把一块肉挑起来,放进嘴里,随即她皱了皱眉:“这肉块放了几天了?一点都不新鲜了,还是用的马肉,不知道马肉口感硬,不适合用来做食材吗?吃上去还一股怪味,这里的厨师都是白拿俸禄的吗?”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
一旁的灵秀则是非常干脆,既不用筷子,也不用什么叉子。
她就光靠一双手,拿起了肉块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简直没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酒过三巡,江流儿想起了一件事,便对正座处的青年男子说道:“梅尔,我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梅尔是黄风大王的名字,全名鼠·梅尔。
这名字结构非常新潮,据说是他当年游历北俱芦洲之时,给自己取的名字。
因为江流儿和他两人,相互都看得蛮顺眼,便都以名字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