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穆清虽说他读书不成,但一手笔书却是十分能见得人。写的是行楷,字迹遒劲有力,行笔间可见劲走奔放之态,很是有气势。
信中道,他已经打听到那鬼人男子为十里铺米家买去,但如今临近新年也不好此际处置,让沈霓裳稍作等候,过了上元节再想法子将人弄出来。
在信中,他也略略提了下米家的背景相关,大约是让沈霓裳心里有些数。
玉春凑过来看:“想不到穆少爷的字还挺好看的。”
沈霓裳乜视她:“你还懂字?”
玉春笑嘻嘻回:“奴婢也识得几个字的,要不然奴婢早前也不会在——”想到过去,她顿住,不想说下去,只讪讪笑了笑。
她原本是不识字的,为了进大少爷的书房,才用月钱讨好了一个识字的大丫鬟,跟着学了些。后来如愿到了书房伺候,沈平南也教过她一些。
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字好不好看,她还是知道的。
穆清的字明显就比大少爷沈平南要好看,至少看着穆清这字,透着一种沈平南所没有的气势。
沈霓裳的毛笔字练了这么些日子,也就达到不难看的地步,她心里明白,这种功底除了天赋之外就是水磨工夫,她在这方面一无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