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给约书亚写了一封长信之后,约翰把专利全权交给他处理去了。【无弹窗.】
三千美元他是肯定不会卖的。
约翰还算了解这段电灯的历史,知道在钨丝灯泡发现之前爱迪生一直都是用竹丝,而后世真正普及的钨丝灯恐怕要等到二十世纪才会出现。也就是说,除非历史发生大跨度的改变,否则凭借着竹丝的超级耐久度,以及约翰在灯泡基座和灯泡形状等方面的创造性,就算爱迪生不买也多的是人要。
这个世界上能像爱迪生一样坚持不懈发明灯泡的人可能不多,但是能看出电灯辉煌未来的人肯定是不会少的。
至于说约书亚的某些担心,约翰也没有在意。
现在的爱迪生还不是几十年后的大人物,在他与摩根勾搭起来创办通用电气之前,约翰不认为他有什么别的能耐来对付自己。而且别忘了,现在是19世纪,是1880年!这个时代的纽约市虽然充满了黑暗与**,爱尔兰人掌控的坦慕尼协会势力依然笼罩着整个纽约城,但是在十年前的那场打击之后,人数众多的德国移民们也开始拥有话语权了。
老亨特拉尔在纽约经营了二十年之久,约翰不相信老爷子会任由别人欺负自己的外孙。
当然,约翰思考了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