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神经外科之父等称号。
当然,我们的约翰?亨特拉尔先生对所谓的某某学科之父向来是嗤之以鼻的。
尤其是当他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之后,对这种观点就更加的赞同与支持了。比如说让李斯特在历史上留下巨大声望的外科消毒技术,前面有塞麦尔韦斯的坚持与牺牲,后面有伯格曼等人的完善与进步,中间无论英国人、德国人,乃至许多美国人都为此做了许多,李斯特只不过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而已。(无弹窗广告)
当然,如果说他的贡献是最大的倒也颇为合适。
不过单就某某学科或者某某理论之父这种说法而言,约翰感觉肯定是不合适的。就拿他自己提出的血型理论和维生素理论来说,其实前面已经有很多科学家和医师已经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而约翰的理论则必须站在他们的理论基础之上!说到底,医学从一种经验学科向现代科学转变的过程中,一个人的作用终究是有限的,除非约翰本人可以不顾科学发展的规律。或者说可以不管不顾的抛出未来的整本书出来,否则也不可能完全把持一个学科的发展。所以他在提出了血型和维生素等理论之后,并没有急着把它们彻底完善,而是把后续的工作交给了其他人。
不管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