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清宫熹妃传 > 正文 第十章 人为刀俎 我为鱼肉(1)
不说,还做出不轨的行为,其罪当诛!”

    “我……奴婢没有!”凌若赶紧改口急切道:“是,奴婢与容远确实相识,但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绝对没有不轨之事,求两位娘娘明鉴。”

    “那你就是承认与他有私情了?”荣贵妃面无表情地问,不待凌若回答又将目光转向宜妃,“秀女未经选秀与人私通行苟且之事,该如何定罪?”

    “按大清律例,除秀女本人问斩之外,其本家亦要问罪,十四岁以上男丁充军,女子为奴。”宜妃口齿清晰,说的再清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