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空降贞观 > 正文 第238章 开中法(上)
:“众臣们出的主意,无非是从水利、屯田等事上改进和加强。魏征倒是提出,朝廷要仿效前隋,设立义仓和常平仓,以应对救灾和稳定粮价。可是,现在大唐粮食本就紧缺,这义仓和常平仓设立起来,阻力重重啊”

    义仓和常平仓,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东西。说白了,就是中国古代的粮食储备仓库。在丰年,朝廷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进粮食,以免谷贱伤农;灾年和歉收之年,朝廷则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往市场上放粮食,以稳定粮价。

    另外,遇上大灾之年,朝廷赈灾用的粮食,也多从常平仓划拨。有的朝代,还会在春耕时,将常平仓的粮食借贷与农民当粮种,秋收之后再还贷。北宋时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又被称之为“常平新法”,就是基于常平仓的做法而定立的。

    隋开皇三年,置常平监于京都;开皇五年,又置义仓。隋末,常平仓、义仓废置,唐立国之初,并未复置。原先的历史上,唐贞观二年,朝廷令州县置义仓,凡置地亩纳二升粟米储之,凶年赈给或贷民为种秋熟纳还;十三年,令洛、相、幽、徐、齐、并、秦、蒲诸州置常平仓。太宗之后,历代唐帝均重视常平仓和义仓的设置。宪宗元和元年806年,规定诸州府于每年地亩税内十分取二以充常平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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