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决意回去后再想办法。
在路过的集镇上截住一辆的士,林翰告诉司机直奔市里最大的游泳馆。
监狱的凶手暂时还可以放一放,旱鸭子却必须要先下水弄弄潮,一试身手。
在游泳馆大厅吧台,林翰买了最贵最豪华的游泳票,一并把泳裤、泳帽、泳镜等设备置办全套,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来到了VIP2号馆。
可想而知,VIP馆是轻易不对舍不得钞票的人开放的,所以这里的设备和硬件都是极其高端。泳池极大的同时,游泳的人却极少。没办法,太贵了!
人山人海,挤不开推不动的泳池,那是老百姓大众泳池;肯花高价来VIP馆的富人们,又有几个是单纯的就想“游泳”呢?相信这些人的心理,休闲和品味更占比重。我哪怕就是不游,站在一边看看,或者坐下来谈谈生意,这也是才能配我的环境,不然还叫什么VIP?老子既然花钱了,高大上的这份尊荣,就必须享受到。
林翰当然不是装叉。他更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练手嘛,受到的影响越少越好。挤进大批的人堆里,肉挨着肉,怎么下潜?不小心再被某些自以为身材不错的妇女们当成偷窥狂,那人也丢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