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政令。
当时寿张城关的武装有两部分,一支是县警察队,有百十来人,一支是城关保安大队,有两百几十人。在名义上两部分人都隶属县政府,听县政府指挥,其实不然。警察局长陈义勋是专署参谋长王金祥推荐来的,他自认为有王金祥为后台,所以根本就不把寿张的县政府放在眼里。而保安大队长刘庆锡则根本就是当地士绅的爪牙,处处听从绅士们的意见,对县政府则是一个耳朵听,一个耳朵冒。
管大同和同志们认为,这两股力量根本就不是县政府所能掌握的,必须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才能保证政令的执行,于是决定建立“寿张县政府特务大队”,队员公开招募,也由地方党和政训处从各方面物色选拔一部分,人员是很快募齐了。
但是枪支呢?寿张县政府本来有政务警用的一百多条枪,但是在旧县长齐思元逃走后,这些枪支被城关保安队的刘庆锡拿走了。当县政府向他们提出要把这一部分枪支归还县政府后,刘庆锡在地主绅士的支持下却百般抵赖,先是说:“那是原有的枪支已不能辨认。”又说:“我们可以派团丁进驻县府,任凭县长随时调遣,何必要那些枪呢?”
同他们谈判,他们软磨硬顶,拖延搪塞,就是不交枪。
直到二月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