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益可得,应该不会对公司管理和发展有其他反对意见的吧。”
控股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权,防止公司的大权旁落,既然对公司的管理没意见,那么也无所谓公司在谁的手里运作。
作为出资者,只要有利可图就行了。
“楚桑真是大手笔,这气量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彩子加入了夸夸团:“软银投资的华夏阿狸集团,采用的就是合伙人制度。”
楚乾坤微微一笑,这个他自然知道,他这也是向马老师学习。
不过和马老师坚持用合伙人制度管理公司不一样,他是因为掌控的股份在融资的过程中越来越少,担心公司的管理控制权旁楼落他人,特别是最大股东软银孙正义的手里。
所以,才会在公司
采取了合伙人制度,只要手里有点股权的小伙伴,不管这个数值是多少,在董事会都是一人一票,公平的很。
这也在最大的程度上,扼杀了软银抢走公司控制权,把马老师为代表的的公司管理层,一脚踢出局的可能 。
马老师是因为弱势,才采取了合伙人制度,楚乾坤则完全相反,他不但是公司组建的提出者,也可以成为最大的股东,现在也是出资最多的一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