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唾弃,赶上思想比较保守的老年人还会向居委会甚至派出所反映。
至于说处理办法嘛,一般来讲是没啥办法的,因为这时候未婚同居并不违反刑法。民法那并不是公诉案件,需要有人去起诉,还得是当事人,别人管不着。但是巨大的舆论压力也会让大部分本地人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谁乐意去当那个另类呢。当然了,这是指双方都是未婚的情况,如果一方已婚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不管是否触犯刑法,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对这种情况进行询问、调查也是很正常,在当时这并不是侵犯个人隐私,而是叫做工作认真负责。啥叫隐私还不是特别重要的问题,也没什么人去关注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