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走来。
小象的脚板,不同于其他动物。它们的腿儿粗壮,脚板肥厚,虽说尚未长成大象,可两百多头小象同时前进,地面也是被踏的轰轰直响,颇有气势。
刚到城门口,守城的兵士就拦住了队伍的去路,向带领这支队伍的汉子问道:“你等何人?入城何干?”
骑马走在最前面的,正是早先与刘辩商谈好出售两百头小象给洛阳军的弥舍。
守城的兵士拦住去路,弥舍骑在马背上,抱拳朝那兵士行了个汉人的礼节,对那兵士说道:“我等是奉了洛阳王之命,专程送小象来此。”
刘辩订购了两百头小象,他麾下的谋士、将军以及城内官员都是晓得,就连三卫兵士,也多是知道有这么回事。
可守卫城门的,并非三卫兵士,甚至不是洛阳军主力的士兵,而是偏营的兵士。
偏营向来承担的只是守城的职责,对洛阳军的很多大事,都是没有多少了解。
听了弥舍的话,那守城门兵士很是狐疑的把弥舍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随后走到一头小象身旁,伸手摸了摸小象的皮肤,撇了撇嘴,对弥舍说道:“这物事倒是古怪,长的奇特且不说它,身上竟是连一根毛发也是没有。”
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