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她的观念,这段时间来已经被潜移默化了,或者说妥协了。
我转过了这个念头,把竹篓递给身边的田夏夏,我自己则跨着条枪,挑着两担箩筐,到河边去坐船。
“壮壮(就是那只公狼崽大壮,现在改名了,女人们觉得大壮这名太粗,执意要改成壮壮,现在也就叫习惯了)!走走走,带你去玩儿去!”
虽然不想多带人,但我却想带条小狼犬去。
毕竟这玩意儿机灵,进山里能帮人的忙。
已经两个半月大了,加上可心这丫头喂养得好,天天大鱼大肉的伺候,这四只小狼犬,个个都长起了膘,圆滚滚的一只,已经有好几斤重。也是时候带进山里让它们锻炼锻炼了。
不过带多了也不好管,所以这次只带一只,不用想,当然是带这只带把儿的公狼犬了。我是有意将他训练成猎犬的。
话说这小玩意儿的灵性也挺大,听到使唤的是它,屁颠屁颠就跟上来了。牵绳都用不着。
上了竹筏,把壮壮赶到排头去陪田夏夏,我一个人在排尾撑篙。
看着前头那靓丽的背影,我的心思,又开始有些飘了。
怎么开口?怎么表白?
霸王硬上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