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器官被暴力破坏,总有它断气的时候,总之不会再有复原的机会了。
还想自然活到死?那是不可能的!
就说大象够大了吧?五十米内,近距离朝它脑门来一枪,它也得趴下。
当然,眼前这巨兽,比大象还要大上那么一两倍,但也大得有限,没有大到太离谱。
其实无论块头再大,总有脆弱与致命的部位,只要是打中了这些地方,凭子弹摧毁性的破坏能力,都足以让这个器官丧失掉功能。
当然,既然说是致命的部位,那这器官,得是无可替代,对本体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你要是打到个不疼不痒的地方,那肯定不会致死。
人被打掉一整条大腿,还能截肢保命呢。
但在心脏上穿个洞试试?
话再说回来,打死跟制止对方的行动能力,那也是两码事。能致死的一枪,未必就能让对方立刻丧失行动能力。
我刚才要不是把这大家伙的两条腿给扫瘸,我估计得被它临死拉去垫背才算完!
所以刚才为保命,打起来没心疼。
可现在我们既然都上了船,安全避掉了,自然不必再浪费宝贵的弹药。
李志问我:“那现在怎么办,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