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什么名字?”
“孙克咸。”
“认识字吗?”
“认识。”
“哦。”招兵的那名羽林卫惊讶的抬头向孙克咸看去,他已经为数百名要报名参加羽林卫的人填过表了,当问到第二个问题时,所有人都老实的回答不认识,孙克咸还是第一次回答识字之人。
虽然羽林卫五两银子一月是前所未有的高薪,可是大明军士数百年待遇低下也是事实,真正吸引过来报名参军的多半还是原先的军户,或者是贫苦无地的农民,孙克咸一身长衫,腰悬长剑,明显与先前报名的那些穷苦汉子不同,那名羽林卫更觉意外,将笔交到孙克咸手上:“你写几个字试试。”
孙克咸接过毛笔,随手在自己名字下写上字武功三字,孙克咸的字刚劲有利,又不失圆润,比起羽林卫所写的字漂亮多了。
看着自己的字,孙克咸心中那种刺痛的感觉又升了起来,他习得一身兵法武艺,这次到京城本来就是要为朝庭效力,还特意给自己取字名为武功,建功立业的心思暴露无疑,可是在看到葛嫩娘后,他觉得如果和这样的女子共渡一生才是他的追求,将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抛到了脑后,可是昨天自己提出要带她走时,却遭到了当头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