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盐政立法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国家对盐业的控制,通过输粮、输米或纳粮米及其他军用物资领取盐引到盐场支盐经销的方式,来解决边疆驻军的吃、穿、用,从而巩固边防。
这种盐政边政相结合的政策称之为开中制度,这个开中制度,使得明初时边疆百万大军几乎不需朝廷供养就能自行养活,为此,朱元璋得意的讲:“朕无需一两饷银而养百万大军,到仍亘古未有之举。”
可见,大明财政对盐业的依赖非但没有比唐宋时期减轻,反而加重,不过,这个令朱元璋无比得意的开中制度到了明中期就破坏殆尽,由于盐业的巨大利益,官员、勋贵、太监互相勾结,倒卖盐引,私自夹带,使得商人辛苦运粮到边关获得的盐引价值大为降低,入不敷出之下,再也没有人肯运粮到边关。
到了成化年间,开中制度再也无法执行下去,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巡抚右都御史刘敷疏请两淮水乡灶课折银,每引纳银三钱五分,开始了开中纳银的试行,弘治四年叶淇为户部尚书,着手将开中折色推行全国,朝廷正式命令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不等,至此开中折色制度正式确立,商人不再需要运粮到边关换取盐引,而是直接交银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