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整个南洋为大明内海,所有船只未经大明允许,只能在满刺加、爪哇、泗水三地与大明交易,若需进入内海,必须解除武装,宣誓遵守大明律法方可进入。
大明的这个规定虽然引起西方强烈不满,但西、荷失败后,没有哪个国家敢于在南洋挑战大明的权威,葡萄牙也不得不交出澳门,退回满刺加,不过,作为友好商家,英、法、葡萄牙等国依旧允许在上海、广州等地设立商港,多少平息了诸国的不满。
弘光十八年三月,俘虏的西、荷两**队官兵共九千三百四十五人被押解入京,朝廷驳回了两国要求用银子赎回俘虏的请求,而是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审判,审判的内容主要是上次联国联军针对大明移民的屠杀,这次审判历经数月,最终共有八千七百三十人被判有罪,其中犯轻微罪行的五千三百余人,这些人可以用劳动或支付赎金来抵罪;二千一百余人犯有中等罪行,这些人被剥夺了支付赎金抵罪的权利,被判五至十年不等的劳动赎罪;另外一千三百五十九人被判犯有主要罪行,被判斩刑,其中还有近数百人被缺席审判,同样被处斩刑。
这次被缺席审判的数百人主要是崇祯十二年马尼拉针对华人的屠杀,这次屠杀过去了近二十年,大部份西班牙军队都已经返回本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