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这边地面着火的地方少,所以美军都往这个地方挤。
美军士兵几乎人手一支m1911手枪,近战占尽便宜。
我猫在一个弹坑里,躲避密集的子弹,随手扔出手里最后一颗手雷,拖延时间。
三八式步枪本身枪长就将近1米3,人一旦密集就不怎么好挥,我只好将刺刀握在手里,做好近战准备。
一个脸熏得漆黑的美军冲到了弹坑边上,看到我之后连忙举枪,我一刀扎在他的腿上,一把将他扯下弹坑。
弹坑上又上来几个美军,由于我和掉下弹坑的美军纠缠在一起,他们举着枪却不敢开火。
时间拖得越久对我越不利,我一头撞在受伤美军的鼻梁上,摆脱他的纠缠,然后一刀刺入他的腹部。
“**!”两个美军大骂着跳了下来,举起枪托一左一右砸向我。
“哼!”我用背部硬抗左边,一脚将右边的美军踹开,然后转身将刺刀捅进左边美军胸口。
美军士兵达的胸口肌肉将刺刀卡住了,一时半会拔不出来,身后的美军士兵红着眼反手拔出了匕。
“砰!”
侧身躲开袭击的匕,单手解开正在倒下的美军手枪套,看都没看一枪将拿着匕的美军士兵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