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繁华的城市就是纽约了,简明月准备让才十三岁的罗根继续读书,而纽约不但有美国最好的大学纽约大学,而且还是一座繁华的金融城市,在这里赚钱很容易。
一路从加拿大飞到纽约,第一次见识如此繁华的城市,罗根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简明月在纽约安家之后,就要送他去上学。罗根从小在庄园里长大,而这个时候的人并不重视教育,罗根只是跟父亲学着认识几个字而已,顶多只有低年级的小学生水平。另外罗根也不喜欢学习,他更喜欢骑着马在田野里撒欢。现在让他去上学,让他非常苦恼。
可惜简明月是个中国式的家长,小孩子不上学怎么行?不管罗根怎么哭闹,都没能让简明月改变主意,反而被打了屁股。这个时候的美国还有那么多的法律,打孩子不犯法。
在简明月的暴力威胁下,罗根即使有自愈异能,对痛觉很迟钝,也还是被逼着去上学了。
不过简明月也千叮咛万嘱咐,在外人面前千万不能暴露他的特异之处,尤其是拳头上的骨刺,更不能显露出来。一旦和同学打架,用拳脚就好了,根本用不着骨刺。
可惜罗根刚觉醒没多久,对异能还无法完全控制,一旦心情波动的厉害骨刺就会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