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鲜血渗透了洁白的衬衣外套。
卧槽,左正……?!
这一刻,我是真的想把躲到沙发底下呜呜叫的怂包狗拉出来日一日!
最不该出现在这个场合里的人一声招呼都不打,平地就冒出来,这几个意思?!我只想知道我当初是抱着什么愚蠢的心理,把我店里的钥匙交给了一个男人!
哦,我想起来了。
当年喝大了,心里念着这二缺是我这一生中唯一会动不动就请我吃饭喝酒的哥们,又想着做我这行的说不定哪一天横死在家中,尸体臭了都没人知道,于是不顾这二缺的意愿,硬把自家的备份钥匙塞到他手里。这么多年过去了,因为这家伙还是动不动就请我吃饭喝酒,于是我也就没有拿回钥匙。
现在,我后悔了。
尤其是,范月兰扑在他怀里嘤嘤地哭;而我的手里还拿着一把亮铮铮的凶器……
有种,什么都不用解释的感觉。
“救我……他想杀了我……他想强暴我!”
呃!
我听得一脸懵逼,“强暴”这屎盆子扣在我脑上,合适吗?
但想一下,范月兰逃出地下室的时候,上半身是赤裸的,背上还有血,一和“强暴”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