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庄若晴不否认,自己和韩天佑已经生疏得宛如路人。
而他和程晴既在一个公司上班,又在同一所公寓同居,白天在办公室面对面八小时,晚上还能在床上相处八小时。
时间能让人与人的关系更加亲厚。
“你知道他最近喜欢吃什么吗?你知道他最近喜欢什么款式的内衣吗?你知道他最近喜欢什么样的姿势吗?你知道他一晚上几次吗?”程晴尽量克制脸上的得意,“他近来只吃生蚝,不吃鱼,因为前者壮阳,后者会让他联想到你;他喜欢镂空的蕾丝款内衣,因为他觉得这样有视觉冲击感,每次我穿成那样;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后面;还有,他每晚做之前都会喝一杯红酒,然后就缠着我,最少两次……”
话还没有说完,庄若晴已经夺过对方手中的水杯,朝着程晴就丢了过去,“无耻!”再好的涵养也抵不过如此的激将。
“咣”一声,额头上多出一道血痕。
捂着流血的额头,程晴不可置信地瞪着庄若晴:“你,你竟然打我!
庄若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你该打!天底下怎么有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我不要脸也好过你,最起码我没跟别的男人鬼混,还生了个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