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玲芳准备的是牛肉,于玲慧准备的羊肉。”
“但是,在吃饭的时候,于玲芳却一口牛肉没吃。”
“我记得的,当年我们在金店上班的时候,她最喜欢吃牛肉,这次竟然一口没吃。”
“而于玲慧两口子,却只吃牛肉,没有吃自己准备的羊肉。”
“你是说……她们姐妹两人分别在自己准备的肉里下了毒?”
“这个……是我猜的, 当时我并不确定。”
“只是,于玲芳的行为有些反常。”
“那你为什么没事?”
李蕊蕊看向张朝阳:“我是素食主义者,从来不吃肉。”
“于玲芳他们都知道。”
“火锅刚开始吃,没有几分钟,他们四个就都中毒了。”
“我当时特别害怕,把自己用过的碗筷收拾走,就离开了。”
李蕊蕊的供词……
让陈言和张朝阳觉得有些荒诞。
或者说,过于巧合。
两姐妹,因为分赃不均,竟然就毒杀对方?
会不会是李蕊蕊为了逃避死罪,刻意编造的谎言?
要知道,当事人只有五个,现在四个人都已经死了。
只剩下李蕊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