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勺子,先用筷子把血肠倒到勺子上,再放进酱油碗里沾一下,端起来送进口中。口感嫩滑,喷香喷香,其中还有胡椒的味道,想来应该是去腥味之用。吃完一块就想吃下一块,叶良辰如是连吃了三块,大呼过瘾。
叶良辰这才发现许文琪竟还没动筷子,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不吃?”
许文琪闻言忙道:“哦,没事,我怕烫”,其实她是看叶良辰的吃相看忘了,没想到斯斯文文的叶良辰吃东西也有狼吞虎咽的时候。许文琪说完也伸筷向盘中夹去,她毫不费力就夹起了一块,沾了点酱油,放到了自己碗里,然后用筷子轻轻的将肠皮褪去,再将一整块从中间截断,分两次送到口中,那动作优雅、一气呵成就如吃西餐一般,看得人赏心悦目。
许文琪吃完一块放下筷子,端起酒杯冲叶良辰说道:“来吧,我们干一杯!”
叶良辰举起杯,两人碰了下之后一饮而尽。
叶良辰戴上饭馆提供的一次性手套,从大海碗里捞出一块大棒骨放到许文琪面前的碗里,再捞一块拿在手里,开始啃起来。许文琪虽然左手也戴上了手套,却没像叶良辰那般抱着骨头啃,而是用戴手套的手固定住骨头,右手用筷子从骨头上往下剔肉。叶良辰的吃相虽然不好看,但吃法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