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6章 乡村恩怨,反目成仇为哪般(上)(2/6)
河而居,难免有些磕磕碰碰。历史上,王、包二姓曾经发生过几次声势浩大的宗族械斗,死伤无数。解放前王、包二姓互不通婚,可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局面最终了结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的《婚姻法》给少男少女们撑腰,强大的宗法土崩瓦解。而随着两个能人的出现,王家村和包家村进入了蜜月期。他们是王家村的村支书王明德和包家村的村支书包三利。王明德和包三利是高中同学,毕业后一起参军去了天津,退伍后各自回村,很快当了村委会的民兵营长。又熬了七、八年,两个人陆续踏上村支书的岗位。此时是九十年代中期,到处一片下海声。最流行的说法是,村支书要做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自己先富起来。但村里多数农民仍然固执地“土里刨金”,无非除水稻之外还搞些大棚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叫多种经营。在农村,当过兵的人算见过世面,王明德、包三利做村支书没什么事可也没几个收入,忍不住捣腾一些生意。先是小打小闹地贩卖蔬菜,接着是养鸭,再后来是养猪。最后他们发现,养猪还不如贩猪,于是把贩卖生猪作为最主要的生意。不管做什么生意,有一点不变,那就是王明德和包三利的密切合作关系。他们是同学是战友,又都是村支书,有什么好事都绑到一起。王明德、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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