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然后一气呵成的写下。
白日依山尽
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旋即写上了提拔:
赠朱大志。
胡歌书于共和国丙申年菲菲别墅。
一开始朱大志还不以为意,可是看到成品出现,他就有些喜欢的爱不释手了。这诗好,字好,寓意也好。这个胡歌还真是个人才啊。
当然,目前胡歌三级的毛笔书法也只能糊弄下他们这些外行,正真的内行一看就知道你的书法艺术处在什么水平。
不过胡艺凡也不在乎,目前他的主主攻方向还是音乐和文学,书法只能当做是一点充门面的爱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