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反应过来他所谓的亲爱的是指我,其实从他一进来到现在我都是懵的,但是我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出来,要是被对方律师抓住什么,就会很麻烦。
原告律师是很精明的人,他转而问我:“被告请你说一说,你跟这位先生是什么关系?”
我的律师立马反对:“反对,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辩方律师这是在混淆视听。”
两个人呛起来,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我下意识就去看那个男人,发现他也正看着我,嘴角保持着微微上扬的姿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管如何,他好歹在关键时刻为我挺身而出,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至少目前对我是有利的。
我感激地对着他一笑,他张了张嘴,用唇形告诉我:别怕。
因为陌生人的两个字,那一瞬间我有点想哭,这些日日夜夜的担惊受怕委曲求全,好像山洪暴发似的眼看就要喷薄而出,最后还是被我忍住了。
审判长敲了敲锤子:“请问原告律师还有别的证据证明嫌疑人进过手术室吗?”
这时候现场安静极了,我只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一审的时候原告方是出示过那视频的,很清晰的显示我进了手术室的。
为什么现在审判长会问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