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一起居住,死者裸、死在卧室的地板上,死相凄惨,四肢被钉在地上呈大字形,死者生前受过性、侵,有扼颈的痕迹,身上有抓痕,胸、部敏感部位留有牙印。
但这都不是死亡主因,真正的死因是被一根大号的铁钎子(注:东北农村劈木头用的,形状类似于很粗的大号钢钉五金店有售),自嘴里插入钉在地板上,致使破颅失血过多身亡。
县公安局长胡波当即抽调警力亲自挂帅,组成专案组紧急赶赴现场,经过细致的勘察现场后,在案发现场发现数枚有价值的指纹,和毛发烟头足迹手机信息等有价值的证物。
由于小孩当时是在睡梦中被捆绑起来的,当时室内昏暗一片,所以他根本就看不清行凶者的样貌,无法做出有利破案的口供。
专案组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迅速的制定了侦查方案,经过一系列的排查走访,最终锁定了六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深入的调查,他们虽然有嫌疑,但是没有有力的证据指出谁才是真凶,因此只能暂时将他们限制起来继续调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由于案情重大,越快破案就能越快的抓住凶犯,县公安局长胡波将这起恶性案件以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命名。命名为113恶性凶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