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能撕坏。
剩下五把用线穿五个圈。挂脖子上,保证刀一拽就掉。
包里带上衣服,拿上拐杖。
吴明想了想。决定现在就上去。自己只有一次出手机会,出手一次不管结果怎么样都得跑。
所以万一一会黄毛甲喝完酒走了呢?或者两人想去唱个歌都走了呢。当然可能现在就走了,那吴明只能说他们命硬。
吴明看附近没有人,便带的拐杖挂的刀出来了,走一步往拐杖地上戳一下。
脚印吴明觉得再完美也是自己觉得的。肯定有哪不知道的破绽,所以吴明决定伪装成一个脚不好的人。
那么警察看到脚印要么觉得犯罪者是个脚不好的人。要么觉得这一切是个十二岁的小孩伪装。
吴明脑中最后过了一遍自己的计划。
杀完人,速度把身上衣服撕了,放包里,露出里面本来的衣服,然后带上帽子,掩饰住头顶上的血,然后下楼,换鞋回家,换衣服和鞋,洗头,接的把衣服,鞋,包烧了,哑铃放家里。假装自己家的。刀利用杠杆原理掰断,小部分扔进下水道,剩下的自己在不同隐蔽地方扔了。然后跑路。
虽然肯定有吴明不知道破绽,但吴明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