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苏再次来到了赵越的家,简单的询问了她当天的住宿情况后,我和小苏立刻驱车前往赵越出差的地方查证。
“5小时49分。从我市到这。”我到了赵越当天下榻的酒店后对着小苏说。
很快,小苏联系好了当地的警方,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我们查取了赵越当天入住酒店的开房记录和酒店的监控录像。小苏对着我说:“和赵越登记开房的是个男人,可是为什么监控里只显示赵越一个人入住酒店,出来时也是自己?”
我对当地警局的同事说:“麻烦核实下和她登记开房的这个人的信息吧。”
当地警局的同事在我说完后,便立刻去查实这个神秘男人的信息。
很快,当地警方就有了线索,“李恒良,男,三十岁。与赵越是大学同学,案发当天时,白天他的确和赵越一起来开房的。但这个人下午1点时离开,据他和自己老婆的说法是:他要到外市出差。而出差的地方正是你们案发地所在的城市。”
不用想了,听完了这些后,我和当地警方沟通,将此人缉拿,而小苏则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这个李恒良的家里进行了搜证。
“从李某家搜出了和案发现场那半枚鞋印吻和的鞋子了,押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