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的翻阅了一下以往我市所发生的所有刨根儿案件的卷宗,希望可以从中找到找到突破口,结果却大失所望。我查遍所有的卷宗,然而并没有什么发现……
“昨天晚上又发生了一起刨根儿案件,死者头部遭到硬物重创,当场死亡。而且这一次的案子与上两次案子的作案工具一致,手法也相似,作案地点都是选择在行人稀少的地方。你们这还能不能破案了?现在外面都在传刨根儿帮又出现了。”今天一早又发现了一名被害人遭到刨根儿死亡,局长这次亲自在会议室内主持了会议。
队长听完了局长的话后,就给我递了一个眼色,让我回复局长的话……
我想了想后,对着局长说到:“这几次的案子我们现在初步可以判断是同一个人干的,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施行抢劫。”
局长听完了我的话,问到:“三个被害人,他们之间有什么共同之处?”
我听完了局长的问话,仔细回想了一下,说到:“共同处只有头部伤口完全一样,都是特定的工具造成的。遇害时都是在午夜。三个人生活圈、社会关系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而且三个被害人遇害的地点都不在同一个城区内,说明案犯作案没有指定的区域,流动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