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手贱,用一根脑壳顶部的头发来验证?
拔一根掉十根,头顶这是稀缺资源啊!
转移了下注意力,慌乱的心情有所缓解,曹吾看了看课本。
《语文》必修三。
他很快找到了记忆节点。
2009年九月份,是高二的上学期,刚刚开学没几天。
因为自己选了文科班,所以不得不和熟悉的朋友同学分开,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班级。
也正是因为这次分班,自己才碰到了一直合作将近十年的乐队成员们。
坐在第一排,梳着双马尾的小萝莉,名叫王乐乐。
她穿着最小号的校服,依旧显得大,小脑袋几乎要被后桌的书挡严了。但虽然个头小,她可百分之百是个高中生,而且还比曹吾大四个月。
她是未来曹吾乐队中的贝斯手,而且她可不是那种只会根音的边缘贝斯手,人家手底下可是有真功夫的,sp玩的贼6。记得当时乐队面试的时候自己被震得不轻,以至于排练时自己要求做主音吉他还有些心虚,毕竟从技术而言,当时的自己是绝对赶不上这小丫头的。
虽然圈里流行黑贝斯手,但大家心里清楚,要想组个能上得了台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