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只剩下半个月了,曹吾得抓紧时间把最后的一点戏份拍完。
牛莉下个星期会带着公司的消息再过来,他得提前和乐队成员的家长一起商量意向协议的签订,包括签约年限,未来分成合约里,乐队成员利益分配的比例等等琐事。
想到这个,曹吾就有些头疼。
搞乐队看起来很风光,在台上引人注目,享受掌声鲜花,但是人就要吃喝拉撒,每个人的心思也不尽相同,很多时候,拆散一个乐队的往往不是音乐理念的不合,而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就比如说,乐乐的母亲一直不是很赞同乐乐毕业后仍和曹吾等人玩乐队,她更希望乐乐能有个好的归宿,平平安安,简简单单就好。
而卢青松家的情况要更为复杂些,他的继父路怀良曹吾有所了解,那是个精明却用不到点子上,又有些爱占小便宜的人,不至于大奸大恶,但为人处世并不叫人喜欢。
要说服他们需要花费些功夫,但并没有多么困难。
他们这次签的只不过是个意向协议而已,只是个约定待黑洞乐队全体成员成年后,森林音乐拥有优先签约权的意向,并不是艺人合约。
至于乐队内部利益分配,现在谈还言之过早,毕竟八字还没一撇